星期二, 11月 27

新型毒品 - 喪屍浴鹽 [Bath Salt]

LSD:「意外的產物」
在「食臉男」事件剛剛發生時,警方曾認為他服用了LSD,從而產生了幻覺。LSD是「麥角酸二乙胺」(Lysergic acid diethylamide)的縮寫,是用麥角酸合成的一種強烈的精神類藥物。1938年,瑞士著名的化學家阿爾伯特•霍夫曼(Albert Hofmann)在開發呼吸道藥物時首次將它合成出來,但那時它只是個普通的中間體,僅擁有一個普通的編號:LSD-25。

直到4年後的1943年4月6日,當霍夫曼教授重複這個實驗時,指尖無意中蘸上了一點這種物質,就隨意放在嘴裏嘗了一下,沒想到卻造成了強烈的生理反應。據他自己回憶,他「躺在床上,感覺身體是中毒了,滿腦子都是詭異的幻想,眼前像萬花筒一般不斷浮現出古怪的畫面,閃爍着各種色彩與形狀,直到兩個多小時後才逐漸平靜。」而他攝入的LSD大約只有250微克(1g=10^6微克)而已!這次魯莽而有效的試驗,迅速引發了人們對LSD的重視,開始研究它醫藥方面的用途。換句話說,如果霍夫曼教授實驗習慣足夠好,牢記「絕對不要品嘗藥品」的規定,LSD的誕生也許還得拖延上好多年呢。
1947年,LSD以「Delysid」的商品名榮耀登場,作為一種精神藥物上市,醫生們對它的評價也相當不錯。而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,美國官方逐漸發覺這種藥物似乎有些不對勁,一番調查之後才發現,許多青年人將其作為刺激神經興奮的藥物而濫用,造成了許多人身傷害事故甚至是犯罪。於是,美國政府在《管制物質法案》(CSA)中將其列為I類物質加以嚴格控制。從1968年後,除非得到禁毒署(DEA)的特許,任何人或組織在美國製造、持有、運輸、分發、使用LSD都是嚴重的違法行為,並可能構成犯罪遭致刑罰。
正如霍夫曼教授那樣,濫用LSD的人同樣也會經歷各種各樣的不適,特別是在劑量加大之後,會出現持久性知覺障礙(HPPD):視覺會出現障礙,如看到物體周圍有光暈、移動的物體後面有軌跡,無法辨別顏色。此外,精神方面會出現極度的恐懼、焦慮等幻覺,一些服用者還會出現嚴重的暴力傾向,給自己和周圍的人帶來人身傷害。因此,LSD在世界各國都普遍被認為是一種危害甚大的毒品而加以嚴厲查禁。
不過,這次邁阿密「食臉男」案件,恐怕跟LSD還真的扯不上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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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歲的邁阿密「食臉男」魯迪•尤金(左)襲擊路邊流浪漢(右)
5月26日,31歲的邁阿密男子魯迪•尤金,突然襲擊路邊流浪漢,並幾乎將受害者的臉全部咬了下來。「食臉男」事件引發了大量的猜測,有人聲稱他的 DNA「與人類不符」,也有人說可能是感染了「喪屍病毒」,其中最靠譜的猜測,是因為他服用了迷幻藥LSD。但根據目前邁阿密警方的消息,他很可能是服用了一種被稱為「浴鹽」的新型毒品。
浴鹽:新型毒品
有新聞報導指出,該男子服用的是一種叫做「浴鹽」(Bath Salt)的新型毒品。不過目前,雖然警方的毒理報告還沒有正式公布,但我們可以先了解一下這種「浴鹽」到底是何方神聖。實際上,這種讓人「喪屍化」的 「浴鹽」是一種卡西酮類(cathinone)衍生物,包括MDPV和MDMA等複雜的違禁物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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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浴鹽」是一種新型毒品。
當今各國的法律,特別是刑法,都強調「法不禁止即許可」,也就是說,如果法律沒有規定某件事情是違法、犯罪行為,則這樣做就不是違法的,更不會坐牢。於是,「設計過的毒品」(designer drugs)就應運而生:即在現有違禁藥物的分子結構中一些無關緊要的地方加以修飾,得到一系列與原來的藥物結構不同、效果卻差不多甚至更強的物質,便可以合法的拿來出售了。更省事的辦法,就是發掘擁有和現有的違禁藥物類似精神作用的藥品,並把這些未被法律明文禁止的「親戚」當做新型毒品銷售,實際上就是打了一個法律上的時間差。
卡西酮類衍生物就是這樣的新型毒品。MDPV簡稱亞甲基二氧吡咯戊酮,早在1969年就被人工合成,但到了2004年時,它作為神經刺激性物質的作用才被人逐漸重視起來。而當時的美國法律並未對它作出任何限制,可以光明正大的製造和出售。
當然,根據1986年通過的法案,它沒經過美國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(FDA)的審查、批准,所以不能用作食品或藥品。不過這也不難規避,銷售商們用一個小伎倆就能應付過去:我賣的這個是「浴鹽」或「花肥」,不是藥品;我還特別在商品外包裝上標明了「禁止人類服用」(not for human consumption),FDA總管不了這麼寬吧?
於是乎,含有MDPV、MDMA等精神類化學物質的新型毒品,就這樣堂而皇之的擺在便利店、酒吧里出售,市面上甚至有「雲彩9」、「白馬」等品牌之分,「浴鹽」的諢名就從此而來。實際上,這些卡西酮類衍生物的親戚,就是甲基苯丙胺 (methamphetamine)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冰毒!
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2011年7月,DEA實在看不下去了,對此類物質發佈了為期一年的臨時禁制令,製造、銷售「浴鹽」的行為被視為犯罪加以打擊;同時加緊對其進行研究,爭取在禁令到期前推動國會立法,將它們列入毒品目錄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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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而言,從上面這個圖就可以看出「浴鹽」與LSD的差別究竟有多大了。也許是LSD的光芒實在太勁,久而久之竟然成為了所有「致幻劑」的代稱,這倒很像是「Jeep」原本是個商標,後來卻成為了一類汽車的通稱了。
那麼,這些冰毒的「親戚」,其危害與LSD相比又如何呢?答案是,也許更糟糕。
恐怖的「浴鹽」
2011年,《綜合醫院精神病學雜誌》(General Hospital Psychiatry)上報導了3例服用「浴鹽」後被送醫就診的案例:一個年輕小伙反覆撥打911報警,聲稱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圍堵在窗口外,不停的騷擾他,不過警方早已確認他的窗外壓根就沒人;另一個家庭主婦被自己的丈夫送到了急診室,她活靈活現的講述了有人多次闖入她家的情形,而忍無可忍的丈夫則用 DV證明了所謂的入侵者只是空氣而已,這兩人都是服用了「白馬」牌浴鹽的患者。
而就在2012年1月,《藥物毒理學雜誌》(J. Med. Toxicol)報導了一例服用「浴鹽」致死的案例[2]:這名40歲的男子在服藥後,變得非常富有攻擊性,情緒失控,然後出現了嚴重的幻想癥狀,撕掉自己身上的所有衣服後跑到了街上。聞訊而來的警察想要將其送往醫院,卻遭到了這名男子的激烈反抗。為了保護他和周圍的人,警方不得已使用了電擊裝置,而他此刻似乎變得力大無窮,居然連續電了3次才將他制服。被送到醫院後,他出現了心跳加快、血壓下降、貧血的癥狀,儘管經過全力搶救,還是在入院42小時後被宣布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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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收繳的浴鹽毒品。
從這些案例中,不難看出服用「浴鹽」的後果:除了身體上的危害外,強烈的幻覺使得這些患者意識紊亂、行為失常,如果碰巧還是個身體健壯的人,則很容易作出傷害他人的舉動。而根據一項調查,服用「浴鹽」的人中超過80%同時還服用大麻、可卡因、安定類藥物或飲酒[3],藥物間的相互作用使得他們的精神狀況更加糟糕,無論是口頭還是鳴槍警告,都沒法讓他們理解。同時,他們的感覺變得混亂而遲鈍,即便子彈打中身體也未必能立即將其制止——這和影視作品中的 「喪屍」特徵完全相似。所以,如果「食臉男」真的是因為服用了浴鹽而做出駭人的舉動,也就屬於意料之中了。
儘管「浴鹽」並非LSD,但它們同樣是害人害己的東西,「珍愛生命、遠離毒品」的口號絕非一句空話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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